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仁宗乞禁夜聚晓散及造仪仗祀神天圣五年 北宋 · 刘随
 出处:全宋文卷二七六、《国朝诸臣奏议》卷九八、《历代名臣奏议》卷二一○
臣闻好生恶杀,往圣之大猷;
先德后刑,前经之令范。
成兹盛美,允属公朝。
臣近知侍御史李应言等制勘京东李定禄等公事,干连甚众,具狱闻奏。
两宫圣慈,特加钦恤,除首四人,悉从宽典,所谓好生之德,洽于民心,朝野闻之,无不相贺。
臣久历外任,粗知其由,闾阎之中,似此多矣。
不食荤血,迷谬相传,诱之以天堂,怖之以地狱,夜聚晓散,谓之修善
无识之民,多陷邪僻,原其本情,皆为妄求佛果也,目为不轨,恐涉非辜。
愚迷者不知国法所禁,捕盗者但以发奸为公,卒逢捕掩之期,遂求奔窜之路。
计穷拒捍,或骋凶粗,捶拷及身,诖误不少。
圣情轸念,昭雪至多,足以见泣辜推人,感召和气也。
臣又伏见京东群民间有拜岳大会,率敛财物,千百为群,造作王者仪仗,及有真假兵器,结束人物,私自推补,僭侈相尚,搔率户民。
原其本情,皆为妄求福佑也。
若不严行禁制,深虑别长奸凶,或因捉搦送官,恐将指为叛逆,既有乘舆之物,狱官何以申明?
若遂寘于深刑,实虑成于枉滥。
各宜晓谕,庶绝浇讹。
且夜聚晓散之徒,为其亏损风教,已有条制,头首及强梁者处死。
造乘舆兵器祀神者,虑其凶党窃发,所宜特降明文。
臣欲乞似此违犯,其头首及强恶者,并从违制本法科罪,率从者勿治。
仍乞以此二事散下诸道,令乡村要路粉壁书写,重新晓谕,使民知禁,不陷刑章,庶明教之方,用广率人之化。